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昨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披露了烟台市中心支局行政处罚决定书(烟汇罚〔2021〕22号)。
处罚决定书显示,中巽建筑工程(山东)有限公司存在非法结汇的违法事实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)第二十三条、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》(汇发〔2016〕16号)第四点、第五点。
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)第四十一条第二款,责令予以回兑,并处723566.07元人民币罚款。
相关法律法规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: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,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,处违法金额30%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违法金额30%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。
非法结汇的,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,处违法金额30%以下的罚款。
以下为原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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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【 中巽建筑工程(山东)有限公司违法被罚72万 非法结汇 】 内容摘要: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昨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披露了烟台市中心支局行政处罚决定书(烟汇罚〔2021〕22号)。 处罚决定书显示,中巽建筑工程(山东)有限公司存在非法结汇的违法事 ... 文章网址:https://www.doukela.com/jc/66215.html; 免责声明: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 |